电信诈骗50万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从犯即便退款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退款行为在量刑时会被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如果从犯参与诈骗金额达到50万,虽然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但由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通常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已退款这一情节具有重要意义。退款属于退赃行为,一方面,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被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减少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另一方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一定的悔罪态度。
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于退赃的情况,一般会从轻处罚。可能原本依据主犯的量刑标准,对于该诈骗金额量刑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考虑到从犯以及退赃情节,可能会对从犯在相对较低的刑罚幅度内量刑。比如依法减轻处罚,将量刑降低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除了退赃外,如果从犯还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这些情节也会在量刑时一并予以考量,进一步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总之,从犯退款后仍面临刑事处罚,但退款会积极影响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