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后,一般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后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重新考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着明确的区分。

首先是一般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况。当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时,就属于醉酒驾驶。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一规定是为了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通过限制其再次获取驾驶证的时间,来促使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其次,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则更为严格。除了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便10年后重新取得了驾驶证,也不允许再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是因为营运机动车涉及到公共交通运输安全,搭载着众多乘客的生命安全,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危险性更大。

最后,若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酒驾驶行为的最严厉处罚,体现了法律对重大交通事故的零容忍态度。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几年内不得重考(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