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车祸对方全责,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首先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费用都应当是与本次车祸治疗直接相关的,并且要有正规票据。比如孩子因车祸受伤去医院看病,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只要有相应的票据,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护理费方面,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如果儿童因伤需要长期护理,那么护理期限可能会比较长,赔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例如请专业护工照顾受伤儿童,护工每天的费用是有市场标准的,按照实际护理天数来计算护理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方说家长带孩子去医院复诊,乘坐公交、地铁或者打车的费用,只要保留好票据,都能要求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孩子因车祸住院,那么在住院期间就可以获得这项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生会根据孩子的受伤情况给出合理的营养建议,据此确定营养费的金额。
若车祸导致儿童残疾,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如果不幸造成儿童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在实际索赔过程中,首先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