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财产在一定条件下能收回来。

在法律层面,赠与行为分为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不同情形下能否收回赠与财产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是赠与财产未转移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例如,甲打算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乙,在还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时,甲可以反悔,撤销该赠与,此时赠与财产能收回来。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比如某企业向灾区捐赠救灾物资并进行了公证,或者个人承诺向贫困地区学校捐赠教学设备,这类赠与即使财产权利未转移,一般也不能随意撤销收回。

其次是赠与财产已转移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情况。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丙将一套房子赠与了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后来发现丁对自己有虐待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丙在知道该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此外,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的财产能不能收回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