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件的时效要根据可能判处的刑罚来确定,包括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法律中,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伤害案件而言,其追诉时效的确定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该条按照法定最高刑的不同,将追诉时效划分为四个档次。以下是不同刑罚对应的追诉时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种情况下追诉时效是五年。因为《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追诉时效为十年。依据是《刑法》第八十七条中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若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此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