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人没有钱赔偿受害者时,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受害者可与犯罪人及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赔偿协议;也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赔偿金额,若犯罪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还可考虑申请司法救助。
在犯罪人没有钱赔偿受害者的情况下,协商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受害者可以尝试与犯罪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有些犯罪人的家属可能出于弥补过错、争取犯罪人从轻处罚等考虑,愿意代犯罪人进行赔偿。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这样既能解决受害者的赔偿问题,也可能对犯罪人的量刑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其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重要的法律途径。受害者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进行赔偿。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决犯罪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如果犯罪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这意味着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一旦发现犯罪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恢复执行程序,继续要求犯罪人履行赔偿义务。
再者,司法救助也是一种选择。对于一些因犯罪行为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者,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司法救助是国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的一种救济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受害者的经济压力。
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关注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如果发现犯罪人有隐藏、转移财产等逃避赔偿的行为,可以及时向法院反映,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犯罪人没有钱赔偿的情况下,受害者应积极通过合法途径,尽可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