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孩子犯罪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可能会被政府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若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十三岁孩子,如果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属于上述特定情形,通常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这是考虑到十三岁的孩子在认知和心理发育上还不够成熟,对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理解能力有限。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十三岁孩子犯罪行为如果给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对于十三岁犯罪的孩子,政府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种矫治教育旨在通过特殊的管理和教育方式,帮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纠正不良行为,促进其健康成长,避免其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总之,对于十三岁孩子犯罪,法律秉持着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