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一般指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它属于民事法律。
从法律体系的分类来看,侵权法属于民事法律范畴。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侵权法的核心在于规范因侵害他人权益而产生的民事责任问题,与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宗旨高度契合。
从调整的社会关系角度分析,侵权法主要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侵权行为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等民事关系。当一方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人身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或财产权利(如物权、知识产权等)时,侵权法规定了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形式,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这种调整方式体现了民事法律中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侵权责任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这一编整合了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侵权责任制度。它不仅明确了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还对特殊侵权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如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这些规定为解决各类侵权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侵权法的适用遵循民事诉讼程序。当发生侵权纠纷时,受害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据侵权法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这也体现了侵权法作为民事法律的程序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