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没有伤人,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最长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聚众斗殴没有伤人的情况下,如果不存在上述加重情节,一般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存在上述四种加重情节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最长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需要明确的是,聚众斗殴罪处罚的对象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一般参与者通常不构成犯罪。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在聚众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直接参与斗殴的人员。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动机、聚众斗殴的起因、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因素。同时,若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还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