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房产税未缴纳时,需先确定应缴税额、产生的滞纳金,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通过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或电子税务局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补交。
要补交个体房产税,首先需明确应纳税额及滞纳金的金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可依据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等计税依据,按照相应税率来确定。若房产用于自用,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若房产用于出租,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而滞纳金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金额。
接着,准备好补交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房产证明,如房产证等能证明房产归属和基本信息的文件;身份证件,用于证明纳税人身份;租赁合同(若房产出租),以确定租金收入情况等;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补交方式有现场申报和线上申报两种。现场申报时,纳税人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领取纳税申报表并填写相关内容,工作人员会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核定的税额和滞纳金进行缴纳,可通过现金、银行卡等方式完成支付。
线上申报则可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中找到房产税申报缴纳模块,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先录入房产信息、申报所属期等内容,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和滞纳金,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然后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完成补交,如网上银行支付等。
需要注意的是,及时补交房产税可避免产生更多滞纳金和罚款,若对补交流程或计算方式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