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科一般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下属的处理交通事故的科室,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又属于公安机关。
在我国,事故科主要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专门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事故科作为其内部的一个重要业务科室,直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公安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力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多项职责。
事故科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具体来说,事故科的主要工作包括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等。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科的工作人员会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然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解处理。
同时,事故科的工作还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科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此外,事故科也会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如消防、医疗等部门,共同应对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事故科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隶属于公安机关,这种管理体制有助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