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超过24小时没释放,可能是因为案件较为复杂,公安机关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查取证;也可能是被拘留人涉嫌的是刑事案件,被转为刑事拘留进行进一步审查;还有可能存在通知家属不及时等程序性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对于行政拘留,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未完成相应程序。如果超过24小时未释放且是行政拘留情况,有可能是存在特殊情形,如无法及时联系到家属,或是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出现一些程序延误。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后续会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相关手续。
而刑事拘留时,情况相对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所以,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后会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以确认是否有犯罪事实以及是否应该予以逮捕。这就意味着他们需要时间去收集证据、询问证人、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等。如果在24小时内无法完成这些工作,就可能导致被拘留人暂时不会被释放。
此外,如果被拘留人的嫌疑重大,符合相关条件,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也会按照程序进行延长拘留的审批,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充分的侦查和处理。同时,如果存在通知障碍等问题,家属可能未能及时得知被拘留人的情况,从而误以为超过时间未释放存在异常。总之,拘留超过24小时未释放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