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15日拘留不算坐牢。
要明确肇事逃逸15日拘留是否算坐牢,需要先了解拘留和坐牢的性质。
拘留和坐牢的定义与性质: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肇事逃逸的15日拘留通常属于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惩戒措施。行政拘留的目的主要在于教育和惩罚违法行为人,使其认识并改正错误。而坐牢一般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后,在监狱等场所执行刑罚。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式,其目的不仅包括惩罚罪犯,还有预防犯罪、改造罪犯等。
两者在适用对象和法律依据上的差异: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如肇事逃逸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而坐牢针对的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刑事法律进行判决和执行。
执行场所和待遇的不同:行政拘留一般在拘留所执行,被拘留人的生活、休息等方面有一定的保障,并且在拘留期间可以与外界有一定的联系。而坐牢是在监狱执行,监狱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要求,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生活作息等都受到更严格的限制。所以,肇事逃逸的15日拘留和坐牢在本质、适用、执行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肇事逃逸15日拘留不算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