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离婚后纠缠配偶,并不直接决定离婚所需的时间。离婚时间需依据离婚方式而定,协议离婚顺利时最快30天,诉讼离婚则可能数月到数年不等。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若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顺利走完程序,协议离婚最快需要30天加后续申请离婚证的时间。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若要再次起诉,需等待六个月之后。而且,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第一次起诉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而不准离婚,后续可能还需要再次起诉,这就会导致离婚时间延长,可能会数月甚至数年。第三者离婚后纠缠配偶这一情况,若能证明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影响,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给法院,但具体是否能据此判决离婚以及离婚所需时间,仍要根据实际的诉讼进程和法院的审理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