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算刑期。刑期是指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的特定刑罚的执行期限,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刑罚,所以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多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便是其中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可见,取保候审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开展,并非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罚。

而刑期则是与具体的刑罚紧密相关。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对于被判处这些刑罚的犯罪分子,其刑期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特定的被羁押期间才能折抵刑期,例如被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正常生活和工作,只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因此不符合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条件,也就不能算在刑期内。

取保侯审算不算刑期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