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抵押人是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一方当事人。
在贷款活动中,当借款人需要从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处获得资金时,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来进行担保,提供抵押物的主体就是贷款抵押人。抵押人既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贷款抵押人在抵押关系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抵押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是在抵押物所有权方面,虽然将抵押物用于抵押,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仍然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只是受到一定限制。例如,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二是抵押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抵押物进行处分,不过这种处分通常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
抵押人承担的义务也较为重要。抵押人有保管抵押物的义务,要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如果因抵押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人需要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其次,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以抵押物的价值来清偿债务。也就是说,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并就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比如,小王向银行贷款买房,他将自己名下的另一套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此时小王就是贷款抵押人。如果小王后期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就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等处置,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