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起诉书应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等内容。以规范的格式和清晰的逻辑呈现,确保诉求和事实阐述明确。
在起诉书的首部,要有明确的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接下来需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信息同样需要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能够确定其身份的信息。这部分内容是为了让法院能够准确识别诉讼参与人。
然后是核心部分诉讼请求。如果只是单纯解除同居关系,通常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请求就要清晰明确地写上。比如请求对同居期间双方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进行分割,或者明确孩子由谁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抚养费等。
再接着是事实与理由部分。详细阐述双方同居的起始时间、地点、同居期间的生活状况等基本事实。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的,要说明财产的来源、购置情况等;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说明孩子的出生情况、双方之前对孩子抚养的分工等。同时说明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诉讼请求,如对方在同居期间存在严重过错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等。
之后要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财产购置合同、转账记录、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据,要一一列出,说明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最后,在起诉书的尾部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起诉的具体日期。整个起诉书的内容要条理清晰、逻辑连贯,语言表达准确规范,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