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墓葬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属的妨害文物管理罪这一犯罪类型。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将犯罪分为十大类,而盗掘古墓葬罪被归类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体系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故意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又进一步细分出了妨害文物管理罪这一小类,这一小类犯罪主要是针对文物的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制,以维护国家对文物的管理秩序和文化遗产的安全。盗掘古墓葬罪就属于这一范畴。
古墓葬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盗掘古墓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文物保护的管理秩序,使得这些珍贵的历史遗迹和文物遭到破坏或流失,对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承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特定情形,如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通过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立法对于盗掘古墓葬这种妨害文物管理的行为持严厉打击的态度,旨在保护好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中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