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看守所放人时间一般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在法院作出缓刑判决后,若被告人此前被羁押在看守所,判决生效时看守所就会依据相关法律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要明确缓刑的含义。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当法院作出缓刑判决后,意味着犯罪人在一定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关于放人时间的起算点,关键在于判决生效时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审判决作出后,并不会立即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那么上诉期满后判决就生效。
一旦判决生效,看守所就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为被告人办理释放手续。看守所会根据相关文书确定的释放日期和时间,安排被告人离开看守所。
另外,如果是二审判决,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此时,看守所会在收到二审判决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尽快为被告人办理释放手续。总之,缓刑看守所放人时间是以法院判决生效为重要依据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