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则归个人所有和承担。
明确财产和债务的性质是关键。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债务同样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上,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面,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如何清偿。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生意所欠下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而对于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和共同偿还,仍归个人所有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