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发生争执可以通过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结算争执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以下为几种常见的解决途径。
协商解决:这是解决工程结算争执的首选方式。双方应秉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结算争议问题进行直接沟通。通过友好协商,双方可以充分交换意见,分析产生争执的原因,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具有成本低、效率高、不伤和气等优点,能够在不破坏合作关系的前提下解决问题。例如,双方可以重新核对工程量、单价等结算依据,对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调整。
第三方调解: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邀请第三方进行调解。第三方可以是行业协会、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个人。调解人会站在中立的立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分析和评判,并提出调解方案。调解方案通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双方的利益。与协商相比,调解增加了中立第三方的介入,有助于打破僵局,提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仲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争执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可以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快捷性等特点。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双方必须履行裁决结果。
诉讼:当其他方式都无法解决争执时,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诉讼是一种较为正式和严肃的解决方式,其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较长,但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