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最快在15日内可以得出结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一般情况下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不过,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例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只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才能顺利进入认定流程。
在提交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如需要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收集多方面证据等,可能会导致认定时间延长。但无论如何,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决定后,相关人员(如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也体现了工伤认定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在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时,若情况简单、事实清晰、材料完备,最快15日就可得出结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