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即可领取。但因送达方式和当事人情况不同,领取时间会有差异。
在交通事故等涉及责任认定的情形中,责任认定书是明确各方责任的重要法律文书。当交警部门完成责任认定工作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送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是当场制作并送达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在认定书上签字后就能拿到。这种情况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且当事人配合的简单案件。
若不能当场送达,交警会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直接送达时,工作人员会将责任认定书直接交给当事人或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负责人等代收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去指定地点领取即可,一般在通知后的较短时间内就能拿到。
邮寄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从寄出到当事人收到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取决于邮寄的距离和邮政的效率,通常在几天到一周左右。
公告送达则适用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实际拿到责任认定书的时间会比较长。
总之,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成后,当事人应保持通讯畅通,按照交警的通知及时领取。若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