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摩托车撞小车的责任认定书会在10日内出来。若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摩托车撞小车这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该事故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在事故情况相对清晰,事实认定较为简单,无需借助专业检验、鉴定手段来确定事故成因等情况下的处理时间。
然而,在很多实际的摩托车撞小车事故中,可能会涉及车辆性能、碰撞痕迹、驾驶员身体状况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检验、鉴定。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此外,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同样是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