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材料仍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但可能会影响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及判决结果。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补充收集证据,或利用法定的特殊情形等因素推动离婚程序。

在没有证据材料的情况下,起诉离婚首先要撰写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需明确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情况;还要阐述事实与理由,简要说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大致情况。

准备好起诉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复印件等必要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法院就会受理该离婚案件。

虽然没有证据材料也能立案,但在庭审过程中,证据对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至关重要。若没有证据,法院难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第一次起诉时,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不过,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过程中,即便一开始没有证据,也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若以夫妻分居为由起诉离婚,可以通过租房合同、物业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明分居的事实;若涉及家庭暴力,可以收集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此外,还可以通过与对方的沟通交流,获取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并注意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总之,没有证据材料不影响起诉离婚,但为了能更好地实现离婚诉求,应在诉讼过程中尽力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材料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