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分为四种,分别是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在医疗事故的处理中,准确划分责任程度至关重要,它对于确定赔偿金额、判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是导致患者损害后果的唯一原因,不存在其他因素的介入。例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因严重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患者出现不可挽回的损伤,而这种损伤与患者自身身体状况等其他因素无关,此时医疗机构应承担完全责任。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也就是说,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发生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患者自身的身体状况、原有疾病等其他因素也对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影响。比如,患者本身患有某种基础疾病,但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用药不当,加重了病情,最终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此时医疗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损害后果主要是由自身疾病的发展、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引起的,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也对损害后果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例如,患者因自身病情较为复杂,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难以预见的并发症,而医生在处理这些并发症时存在一定的延误,这种延误对患者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影响,此时医疗机构应承担次要责任。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这里医疗过失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影响非常小,主要是其他因素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比如,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因自身身体的特殊反应出现了一些轻微的不适,而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存在一些轻微的失误,但这种失误对患者的整体损害后果影响不大,此时医疗机构应承担轻微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