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配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财产分配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小孩抚养权归属则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关于财产分配,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等过错行为,另一方可以在财产分配中适当多分。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归一方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
关于子女抚养权,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有两个小孩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将两个小孩都判给一方抚养,比如一方有严重的不良嗜好,不适合抚养孩子,而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等。
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