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迁移孩子户口,父母双方都到场比较好,但并非绝对要求两人都必须到场。也可以由其中一方携带相关材料办理。

孩子户口从男方家迁到女方家,迁户口的具体操作流程涉及多个步骤,在不同步骤中对到场人员的要求有所差异。在办理准迁证阶段,准迁证是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用以允许孩子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这一步可能需要父母双方都到场。因为公安机关需要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监护权等情况,以确保该迁移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避免出现纠纷或违规迁移的情况。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孩子与父母双方的关系,以及女方的户籍情况,是办理准迁证的必要依据。

在开具迁移证阶段,迁移证是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用于证明孩子的户口从男方处迁出。这一步通常可以委托其中一方办理。被委托方需要带上准迁证、孩子的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等材料。男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收到准迁证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为孩子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最后是落户阶段,拿到迁移证后,就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了。这一步也可以委托一方办理,办理时需携带迁移证、女方的户口本等材料。公安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孩子的户口信息登记到女方的户口本上,完成户口迁移。

不过,各地的户籍政策和具体要求可能会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父母双方必须同时到场,而有些地方则相对宽松。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前,建议先咨询女方户籍所在地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孩子户口在男方家怎么迁到女方家需要谁到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