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申请再审受理说明法院认为该案件可能存在符合再审条件的情形,进入了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的程序,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改判。
意味着案件有重新审查的机会。当刑事案申请再审被受理,表明法院已经初步认可申请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价值,值得进一步审查。通常情况下,再审申请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比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一旦受理,就说明法院认为案件可能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所以给予了重新审视的机会。
体现了司法纠错机制的启动。司法的目标是追求公平正义,当原审判决可能存在错误时,再审是重要的纠错途径。受理再审申请是司法纠错机制正式启动的标志。这体现了法律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司法失误的重视和纠正的决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原审判决已经生效,但如果存在问题,通过再审程序可以尽可能地还原事实真相,作出更加公正的裁决。
不代表必然改判。虽然再审申请被受理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会改判。受理只是进入了再审审查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包括对新证据的核实、原证据的重新考量、法律适用的再次审视等。只有在经过严格审查后,确定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且达到需要改判的程度,才会作出改判的决定。所以,受理只是一个开始,最终的结果还需要根据审查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