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改成一方所有,可通过签订财产协议实现。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明确房产信息、归属约定等内容,双方签字后生效,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之后按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夫妻关系中,将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是常见的财产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房产归属协议。
协议内容方面,要清晰明确。应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详细描述房产的具体情况,如房产坐落位置、房产证编号等。核心部分是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以及这种归属的变更是否具有不可撤销性等内容。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房产后续的使用、管理、收益等相关事宜。
协议的生效与公证,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为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保障双方权益,可选择进行公证。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经过公证的协议,在发生纠纷时,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
产权变更登记,签订协议并生效后,还需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房产归属协议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缴纳可能涉及的税费等费用。完成登记后,房产的所有权就正式变更到一方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双方是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