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终止和法定代理终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终止原因、终止程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委托代理基于当事人约定或特定情形而终止,法定代理则主要因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特定状况变化而终止。

在终止原因上,二者有明显差异。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包括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例如,甲委托乙帮忙销售一批货物,约定了销售期限,期限一到,委托代理关系就终止。而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是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未成年人丙在年满18周岁后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其次,终止程序不同。委托代理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来终止。如果是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一般需要通知对方,以明确表示终止代理关系。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交接工作。而法定代理的终止往往是基于法律事实的发生自动终止,不需要特别的程序。当被代理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一事实出现时,法定代理关系就自然结束。

最后,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委托代理终止后,代理人应当向被代理人报告代理事务的处理情况,并将因处理代理事务取得的财产转交给被代理人。如果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代理关系提前终止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理终止后,主要是结束了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法定监护和代理职责,被代理人开始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其民事行为的效力由自身承担。

委托代理终止和法定代理终止的区别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