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通常是后扣利息。法律明确禁止在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应当是在本金足额交付后,按照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和时间节点来支付利息。
法律对预先扣除利息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是因为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实际上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可使用的资金,却要按照原本约定的本金数额承担利息,对借款人不公平。例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利息5000元,若乙预先扣除这5000元利息,只给甲9.5万元,那么在法律上,甲实际的借款本金应为9.5万元,后续也应按照9.5万元来计算利息。
正常的利息支付方式。在合法合规的借款中,一般是在本金交付给借款人之后,根据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来支付利息。利息支付时间可以是按年、按季、按月等,常见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以等额本息为例,借款人每月偿还的金额中包含一部分本金和一部分利息,随着时间推移,本金逐渐减少,利息也相应减少。
后扣利息的合理性。后扣利息更符合公平原则和借贷的本质。借款人在使用资金的过程中产生利息,先使用资金后支付利息,能够让借款人更合理地安排资金的使用和还款计划。同时,也能准确反映借款的实际成本和收益,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借款应是后扣利息,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在借贷活动中,借贷双方都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