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超过6个月是存在法律后果的。若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则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无论何种情况,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当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已经履行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8个月,而法定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那么超过的这2个月,用人单位就需要以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再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此外,这种违法行为还可能引发劳动纠纷,给用人单位带来其他负面影响。一旦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赔偿金,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等处罚。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用人单位的声誉,影响其在市场中的形象和口碑,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所以,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试用期超过6个月等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