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明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无需写申请,一般是员工向公司提出开具工作证明的请求,之后由公司出具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包含员工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内容。
在实际情况中,通常是员工有需求,希望公司为其开具在本公司工作的证明。员工无需写申请,可通过合适的方式向公司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提出开具工作证明的请求。以下为你介绍公司开具工作证明的相关内容。
工作证明的格式与内容
工作证明一般包含标题、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
标题可直接写“工作证明”,字体可适当加大加粗。
正文部分是核心内容,要写清楚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接着说明该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例如“担任销售部经理一职”。还要明确工作时间,比如“自[入职日期]起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添加一些其他信息,如薪资情况、工作表现等。
结尾部分通常会有“特此证明”等字样。
落款处要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开具证明的日期。
示例
工作证明
兹证明[员工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为[身份证号码],自[入职日期]起至今在本公司[部门名称]担任[岗位名称]一职。该员工工作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章)
[开具日期]
公司在开具工作证明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避免因虚假证明带来法律风险。同时,员工在拿到工作证明后,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