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逾期不还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当遇到欠条逾期不还的情况,首先可以考虑协商解决。毕竟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重新达成一致。比如,债务人可能因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沟通,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允许其分期还款。这样既能维护双方的关系,又有可能实现债权。
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第一步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对于主张债权至关重要。这些证据包括欠条本身,它是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直接证据;转账记录,若借款是通过转账方式进行的,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借款的金额和时间;聊天记录,其中可能包含双方关于借款和还款的沟通内容,能进一步佐证债权债务关系。
一种法律途径是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另一种常见的法律途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需要撰写起诉状,明确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都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如果债权人的主张得到法院支持,法院会作出判决。若债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