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后,房子等财产的继承需先区分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的部分,再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需要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例如,夫妻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房子的一半属于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
接下来看继承方式。如果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时,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外,如果存在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他们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总之,夫妻一方死亡后房子等财产的继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