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诉讼费的收取依据案件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有所不同。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用的收取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范畴,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则需按照特定规则收费。
对于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交纳的诉讼费在50元至300元之间。不过,各地区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这个范围内会有具体的规定。例如,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可能收取的费用会接近300元,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收取50元或者相对较低的费用。
当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时,就需要根据财产总额来确定诉讼费。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另行交纳费用,只需按照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标准交纳50元至300元。但要是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那么超过的部分要按照0.5%的比例另行交纳诉讼费。比如,财产总额为50万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是30万元,这30万元需要交纳的诉讼费就是30万×0.5% = 1500元,再加上基础的50-300元,就是该案件总共需要交纳的诉讼费。
此外,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预先交纳。案件审理结束后,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由双方分担。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决定诉讼费的分担方式。如果原告撤诉,诉讼费通常会减半收取。了解起诉离婚诉讼费的收取规则,有助于当事人在离婚诉讼前做好相应的经济准备。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三百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