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拿刀吓唬人是否拘留及拘留时长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和情节严重程度判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情节较重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法律层面,对于未成年拿刀吓唬人的处理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就包含了拿刀吓唬人这种行为。

然而,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该法第二十一条对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拿刀吓唬人,即便其行为符合上述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处罚情形,也不会执行行政拘留。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同样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如果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拿刀吓唬人情节较重的,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轻,则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对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行政拘留对其成长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

未成年拿刀吓唬人拘留多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