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财产一般以结婚登记时间为界。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婚前财产,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婚后财产。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确立是以进行结婚登记为标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登记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关键节点。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的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婚前存款、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例如,某人在结婚登记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其婚前财产。婚前财产通常具有专属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双方结婚多年,该婚前财产的所有权性质一般也不会改变。
婚后财产则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后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婚后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创造的财富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一方在婚后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