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盗窃罪”和“盗窃罪”存在明显区别。“涉嫌盗窃罪”是一种初步的、不确定的状态,表明有一定迹象显示某人可能实施了盗窃行为,但尚未经过法院的最终判决认定;而“盗窃罪”是经过法院审判,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犯罪后的结论。
从法律程序角度来看,“涉嫌盗窃罪”处于刑事诉讼的前期阶段。当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某人有实施盗窃行为的嫌疑时,就会以涉嫌盗窃罪对其展开调查。此时,只是基于一些线索和证据,推测该人可能与盗窃犯罪有关,但这些线索和证据还不充分,不能确凿地证明其犯罪事实。例如,在一个盗窃现场发现了某人的脚印和指纹,警方就有理由将其列为涉嫌盗窃的对象进行进一步侦查。
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只是有犯罪的可能性,其是否真正实施了盗窃行为还需要经过进一步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来确定。而且,犯罪嫌疑人在这个阶段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获得律师帮助、保持沉默等。
而“盗窃罪”则是指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认定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从而作出有罪判决。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会对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只有在证据确实、充分,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会认定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一旦被认定为盗窃罪,犯罪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涉嫌盗窃罪”并不等同于最终会被认定为盗窃罪。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可能会撤销案件、不起诉等,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涉嫌盗窃罪”是一种不确定的嫌疑状态,而“盗窃罪”是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的确定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