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监狱服刑并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诉讼时效仍按照一般规定进行计算。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在特定情形下会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届满后债务人未还款,债权人从知道这一情况时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三年。若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没有采取任何主张权利的行为,三年期满后,债务人就可能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债务人在监狱服刑本身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但如果因为债务人在监狱服刑,导致债权人无法正常主张权利,且符合其他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情形,如债权人因重大自然灾害无法联系债务人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会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合法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向债务人发送催款函、通过监狱转达催款意思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进行到一年半时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从主张权利的那一刻起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总之,债务人在监狱服刑不会直接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但债权人要注意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面临败诉风险。同时,在主张权利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了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