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时效一般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时效,准确来说是指追诉时效,即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的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之日。例如,甲在2020年1月1日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对于该盗窃犯罪的追诉时效就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计算。因为犯罪行为一旦实施,就已经对社会秩序和他人权益造成了侵害,追诉时效的起算点自然从这一侵害行为发生之时开始。
对于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比如,乙在2021年1月至6月期间,连续多次实施诈骗行为,每次诈骗都构成独立的犯罪,但由于这些行为具有连续性且触犯同一罪名(诈骗罪),那么追诉时效就从最后一次诈骗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而继续状态,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的状态,如非法拘禁罪,犯罪人从开始拘禁他人到结束拘禁这段时间内,犯罪行为一直处于继续状态,追诉时效就从拘禁行为结束之日起算。
最后,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体现了对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严厉态度。例如,丙在2019年实施了抢劫罪,其追诉时效本应从2019年开始计算,但在2022年丙又实施了盗窃罪,那么对于抢劫罪的追诉时效就从2022年实施盗窃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了解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对于司法机关准确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它既保证了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又避免了对犯罪行为的无限期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