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还清款项后,一般可通过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法院依职权终结执行等方式结案。
当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还清所有款项后,意味着执行目的已经达成,此时需要完成相应的结案程序。申请执行人方面,在确认被执行人已还清全部执行款项后,可主动向执行法院提交结案申请。申请中应明确说明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求法院对该执行案件进行结案处理。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若情况属实,便会按照规定完成结案操作。
法院也可以依职权终结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对执行进展进行跟踪和监督。当发现被执行人已经全额还清款项,且执行案件已无其他需要继续执行的事项时,法院会主动启动结案程序。法院会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核实还款的金额、方式、时间等是否与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相符。若审查无误,法院会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执行结案通知书等,正式宣告该执行案件结案。
另外,在结案后,法院通常会按照规定对案件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这些材料包括执行依据、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书、还款凭证等,会被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监督。同时,执行案件的结案信息也会在相关的司法系统中进行记录和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被执行人来说,执行案件结案后,其在该案件中的相关执行措施,如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也会按照规定及时解除,恢复其正常的信用和生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