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本身不会失效,它是永久有效的。但如果涉及到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首先要明确,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从法律角度来说,借条一经签订,其本身在形式上是永远有效的,不会因为时间推移而失去效力。然而,当出借人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借款时,就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借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是2023年1月1日,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3年1月2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到2026年1月1日截止。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还款,或者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都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出借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出借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出借人应及时关注借条的诉讼时效,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