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改名,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对于改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改名的相关内容。该条例是办理姓名变更的重要法律依据。

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改名,通常由本人或者其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认知和行为能力上可能存在不足,需要父母或收养人协助办理。在实际操作中,父母或收养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书面申请,说明改名的原因,一般应是合理正当的,比如名字存在歧义、容易引起他人误解等;同时要携带未成年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户籍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而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由于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本人需要撰写一份详细的改名申请,阐述改名的理由。同样要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将申请和证件提交给户籍民警。民警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改名理由是否合理。如果理由充分,符合相关规定,就会按照程序办理姓名变更。需要注意的是,改名可能会涉及到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学籍信息、银行卡信息、社保信息等的变更。改名后,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和机构办理信息更新,以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自然人怎么改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