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自己的名字需承担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若违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有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

当在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名字,便意味着对合同内容的认可,愿意受合同条款的约束,需要承担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

一、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署合同的人有责任按照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责任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交付货物;买方则有义务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方式支付货款。如果一方未能履行这些基本的合同义务,就构成了违约。

二、违约责任

若签署合同的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多种,常见的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比如,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并可能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果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了其他损失,承租人还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附随义务

除了合同明确约定的义务外,签署合同的人还需要承担一些附随义务。这些义务虽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常见的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等。例如,在技术合作合同中,一方知悉了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密条款,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该方也有义务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总之,在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名字意味着要对合同负责,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合同签自己的名字要负什么责任和义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