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处理需要根据多种因素确定,如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是否有贷款、登记在谁名下、夫妻双方对房产归属有无约定等,处理方式包括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补偿、房产出售后分割款项、按照约定处理等。
一、婚前购房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甲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仍归甲所有。
2.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乙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配偶丙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乙,但乙要对丙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二、婚后购房
1.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丁和戊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丁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房子归谁,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2.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己的父母在己婚后出资为其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三、特殊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比如,庚和辛在婚前签订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某套房子归庚所有,那么离婚时就按照该约定执行。此外,如果房产涉及他人权益,如家庭共有房产等,处理起来会更为复杂,可能需要先进行析产等程序。总之,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