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且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这些法定条件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等。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当夫妻关系出现严重问题,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多种情况可以成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的依据。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而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基础,因此另一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使受害方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受到威胁,受害方可以通过离婚诉讼来摆脱这种恶劣的婚姻环境。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吸毒等行为不仅会严重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还会导致家庭关系破裂。如果一方有这些恶习,且经过多次劝说、教育仍不改正,另一方可以以此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持续时间达到两年,说明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双方无法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多种多样,法律无法一一列举。例如,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相互理解和包容,长期处于争吵、冷战状态等,都可能被认定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会宣告其为失踪人。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

什么情况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请求(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