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名誉权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侮辱罪诽谤罪。该条内容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所谓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从客观方面来说,要实施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诽谤罪通常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比如引发群体性事件、损害国家形象等,则不受“告诉才处理”的限制,公安机关会主动介入进行侦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公民的名誉权,也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诽谤名誉权属于刑法第几条规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