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了不同主体在维护英雄烈士名誉权方面的诉讼权利。
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具有第一顺位的诉讼权利。近亲属与英雄烈士有着直接的情感联系和身份关系,他们对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往往感受更为直接和强烈。比如,在一些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的案件中,英雄烈士的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会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亲人的尊严。他们提起诉讼,不仅是为了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也是在维护家族的荣誉和尊严。
当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时,检察机关承担起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英雄烈士个人的名誉,更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情感,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在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案件中,检察机关主动介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对英雄烈士的尊崇。
综上所述,对于侵犯烈士的行为,依据不同情况,英雄烈士近亲属和检察机关都有权提起诉讼以要求赔偿和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